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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刚教授在国内权威A类期刊《法学研究》发表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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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汪志刚教授在国内权威A类期刊《法学研究》2025年第4期独立发表题为《生命体尊严:生命尊严的法律内涵解释》的学术论文。

该文指出,对于民法典新纳入生命权保护范围的生命尊严,多数见解认为其核心内涵是死亡尊严,权利化的主要表现是维生医疗拒绝权等与死亡相关的自决权。这一见解不当解释了生命尊严的文义,不仅会导致生命尊严保护片段化和生命权自相矛盾、自我吞噬,而且有悖于医疗自主权法理、有未准确反映我国此前立法和安宁疗护践实践发展之嫌。生命尊严应解释为生命体尊严,即人的生物体所固有的伦理价值和尊贵的法律地位。遗体、胚胎和人体之一部所受保护也内含生命体尊严,并可与前者共同构成一种以人的生物体为载体的、更加符合生命科技时代发展需要的类型化尊严。这种尊严对于自然人来说,是人格尊严保护的核心,所欲维护的核心价值是生命体的人格生成价值和生物自我,并可为基因尊严、脑尊严保护提供更明晰的依据;对于遗体、胚胎和人体之一部来说,主要表现为一种具有公序性质的集体尊严,所欲维护的核心价值是这些生命体的情感价值和公共价值。

以上观点的提出,不仅有助于纠正国内学界对于维生医疗拒绝权等权利的法律性质的不当理解,而且有助于推动生命尊严法律内涵解释的统一,进而使得中国法独创的生命尊严受生命权保护的规则能够得到更为合理的解释和运用。

《法学研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律学术双月刊,是我国法学领域公认的最具权威性的理论刊物。《法学研究》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精品意识,实行“双百方针”,重视基本理论的研究,致力于反映我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学术水平,建立、完善和更新我国法学各学科的理论体系。

 


【延伸阅读】

汪志刚,法学院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井冈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物权法、侵权法和与生命科技相关的民法基础理论研究,先后在《法学研究》独立发表论文8篇,在《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出版学术译著1部、专著3部;获江西省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和三等奖1项。         

                                                                               (图文/法学院    编辑/付文禛    审核/一审 姜莹 二审 赵旻 终审 成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