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字〔2009〕131号
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工作规程》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江西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已经12月28日第20次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西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规范二级教代会工作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修订稿)》,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二级单位是指独立设置教学单位、科研单位、教辅单位和附属单位。人数在40人以下的二级单位实行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全体教职工均为民主管理大会参会人员;4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代表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40%。
第三条 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并接受校级教代会和校工会的指导。
第二章 职权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本单位与教学、科研、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
(三)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的生活福利事项,津贴和奖金的分配,以及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等;
(四)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根据学校的部署,民主推荐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人选;
(五)审议和监督本单位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 单位行政领导应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落实教代会的提案和决议。
第六条 二级教代会应支持和监督本单位行政领导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代表应接受本单位教职工监督,如调离本单位,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系、科、室)可按规定补选代表。
第八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产生程序
(一)所在单位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代表产生办法;
(二)按比例确定名额并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可等额也可差额);
(三)选举应当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可有效,被选代表获得应到会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
(三)有向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参加二级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本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二级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模范地遵守学校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坚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四)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动听取和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一条 二级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会议筹备
第十二条 在党总支(党支部)领导下,成立由单位党、政、工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筹备工作。一般应设立秘书组、宣传组、会务组、提案组等。
第十三条 实行二级教代会报告制度。各二级单位召开二级教代会须将本单位教代会议程报送校工会审核,二级教代会闭会后,须将会议材料报送校工会备案。
第十四条 确定二级教代会议题。议题应围绕本单位发展方略、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重大决策和重要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教职工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研究提出议题。
第十五条 征集大会提案。提案的内容必须是涉及本单位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制度、改革发展、队伍建设、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由分工会下发征集提案的通知,并附提案登记表。教职工代表在听取和收集教职工群众意见,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包括提案的理由、依据、具体要求和解决的办法,并由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附议人应为2名以上正式代表)。收集提案后,由提案工作小组对提案进行归类审查,提案工作小组负责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换届大会会议材料准备:二级教代会筹备工作说明、代表构成情况说明、选举办法、会议日程和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提案工作小组建议名单、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建议名单、生活福利工作小组建议名单、大会开幕词、闭幕词、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报告、行政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及其它议案。
第十七条 届中各次大会会议材料准备:大会法定议程有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及其它议案。
第十八条 大会会标应规范统一,如:江西财经大学XX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或XX学院第二届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章 会议召开
第十九条 换届大会主要程序。二级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分工会主席主持召开,程序如下:
(一)预备会议上半程内容
1、听取二级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日程和大会议程;
4、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5、通过大会其它事项。
(二)预备会议下半程内容
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席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主要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并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意见,并据此修改;
3、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和决定的事项;
4、起草大会决议和决定;
5、主持大会选举、表决;
6、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二十条 届中各次大会(含换届大会)主要程序
(一)举行开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主持,到会代表须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才符合法定人数,方可开会;
(二)听取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及其它议案;
(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四)分组讨论和审议各工作报告及相关议题;
(五)召开主席团会议
1、听取各代表小组讨论情况的汇报;
2、通过行政工作报告和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
3、通过二级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六)大会闭幕式
1、执行主席核定到会人数,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到会即可宣布开会;
2、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小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代表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
3、举行大会表决。重大决策应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法,表决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赞成方为有效,选举和表决结果应记录在案并归档;
4、致大会闭幕词。
第六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二级单位分工会是本单位二级教代会工作机构,在党总支(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未设分工会的二级单位,其工作机构由同级党组织负责相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选举代表,征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
(二)组织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提案办理情况;
(三)组织二级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接受和处理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完成大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单位人数在40人以下召开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有关事项遵照本工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规程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规程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江西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主题词:二级 教职工代表大会 工作规程 通知
抄送:校领导
江西财经大学校办秘书科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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