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工办发〔2019〕83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江西省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精神,校工会组织并开展了我校的推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女教职工委员会无记名推选评审等环节,学校现拟将李秀香同志作为我校参加“2019年度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推选活动”推选对象参加全省的评选。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拟推选对象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6日前向学校工会或校纪委反映。(工会联系电话:83805750;校纪委联系电话83823079)
工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