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报工作,资产管理处多次会同财务处、校园建设处、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及后勤保障处等单位召开会议,对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核与编制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和部署。
据悉,这是我校第一次编报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按照“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依据我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及规定指导使用年限等要求,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校园建设处对各单位申报和补报的采购计划,进行了统计、审核和汇总,并提交校党委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我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按上级要求在6月10日前如期完成上报工作。(文/单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