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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重大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响应《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学校决定设立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重大专项课题,经费总额为130万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立足“1269”行动计划,紧扣如何全面提升电子信息等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如何打造电子信息等6个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如何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年增长率9%三大主题,对各主题及其相互间的联动作用和内在机制进行理论研究,为顺利实施“1269”行动计划并推动江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产业、财税、金融、法律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二、申请和立项

  (一)申请条件

  实行课题组负责人制。项目1名首席专家负责,首席专家应为江西财经大学教授。由首席专家牵头成立项目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主要为江西财经大学教授。下设12个课题,每项课题设一名课题负责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重大专项的首席专家,也可申请课题负责人。

  重大专项计划首席专家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具有正高级职称,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本领域具有扎实的前期积累并在智库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声誉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在本领域具有扎实的前期积累,原则上应至少发表并获得省级领导批示智库论文1篇以上。

  所有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参与课题具体研究的时间和精力,并在申报书中签字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立项流程

  立项方式采用招标与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立项流程包括初审、评审、立项和执行。

  1.初审。以下情况不予立项: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招标课题范围;

3)申请者或者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本课题的申请项数,连同在研课题数超过两项;

4)已有同类研究或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理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2.评审。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在初审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程序客观公正地得出评审意见,并初步确定拟立项课题及资助金额。

  3.立项。初步评定后的课题由科研处报学校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布。当某项课题无人申报或某项课题的所有申请书都未达到立项要求,则由专家组直接将该课题委托给指定的课题负责人。

  4.行。经批准的课题,申请者应与学校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项目任务,项目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三、课题要求

  (一)课题名称

  课题名称详见《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重大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本公告发布课题选题为最终课题及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也不能另加副标题。

  (二)研究期限

  课题采用滚动资助,开展两期资助。首期课题研究期限自立项之日2个月到期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在接到有关通知后5内按要求将已拨全部资助经费退回学校财务处。首期考核结束后,视完成情况开展第二期资助。

  (三)过程管理

  1.课题实施中期20231031日前),须提交中期研究进展报告,中期报告以调研报告为主体,科研处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课题将停止拨付经费;课题结束后(20231130日前),须向科研处提交研究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发表的论文。

  2.学校有权对无力继续完成课题者,终止对其资助;对经费使用不当者,予以纠正;对取得突出成果的科研追加经费给予奖励。本专项课题不能延期。课题中期可申请调整一次研究成员,但调整人数不超过总成员人数30%

  (四)成果管理

  1.用本课题经费获得的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发表论文、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应在作者署名处,第一单位标注中文“江西财经大学”或英文“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Economics”。

  2.课题经费资助期间若有课题组成员发表成果被省委书记或省长肯定性批示,结题自动认定为优秀。

  (五)结项要求

  按照立项时拟定的结项任务书所列要求进行结题。至少需满足如下基本结项条件:课题组在资助期内需发表与申报主题一致的智库论文3,其中1篇被省级领导批示首篇智库报告的发表时间不晚于20231031日,第二篇智库报告的发表时间不晚于20231231日,第三篇智库报告的发表时间不晚于2024228日。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2万字),研究报告需要公开发布。以上成果需课题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

  (六)成果评定。课题结项时,由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成果评定,分优秀、合格、合格三个档次

  四、经费管理

  (一)本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为学科建设经费,经费使用范围参照学科建设经费的相关规定。

  (二)为提高研究成果质量与社会影响力,重大专项采用滚动资助机制资助分为首期和第二期资助。首期资助标准:项目总经费60万元。课题1-课题12的资助经费平均按4万元/项进行浮动资助。具体标准:批准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2万元,课题结项后根据成果档次,拨付相应剩余资助经费。各档次资助标准及完成要求:公开发布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基本合格次,资助2万元,拨付启动经费2万元后不再拨付;公开发布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被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为合格次,资助4万元;公开发布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被省委书记省长肯定性批示为优秀次,资助6万元。第二期项目须经学校同意后再开展,总经费70万元,各个课题资助参照首期资助标准,且根据第一期项目的评估情况来推进第二期项目工作。

  五、投标受理

  (一)受理日期:即日起至20239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标方式投标纸质材料请提交至科研处209室。

  (三)投标材料

  1.纸质档。《申请书》(详见附件2)一式五份。

  2.电子档。邮件以“姓名+‘1269’专项课题”为主题,内含《汇总表》《申请书》(“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1009597586@qq.com

     (四)《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       六、联系方式

       科研处207办公室,联系电话:83892385

       联系人:徐老师,电子邮箱:1009597586@qq.com

科研处

2023年9月1日

附件1-课题指南.docx

附件2-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