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应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邀请,著名财政学者、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杰出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吕冰洋教授做客“财税论坛”2023年第10期(总第131期),在财税大楼205会议室为学院40余名师生作题为“理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学术讲座。
吕冰洋教授引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关表述,指出发挥好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是处理央地关系的总基调,并结合两代财政分权理论与市场保护的财政联邦制等中外文献进行了深入的讲解,由此引出几个核心问题:中国财政分权的理论是什么;中国财政分权变迁的逻辑是什么;财政分权制度推动经济增长的机理是什么;中国式财政分权的适用前提是什么。
吕冰洋教授梳理了统收统支、财政包干、分税制等中国财政分权制度变迁及典型事实,并展开分析了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事权、税权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关系框架。他指出,目前中国合理的财政体制安排应该是秩序、平衡与效率三者的均衡。在影响财政分权和政府积极性的因素模型构建中,吕冰洋教授提出地方财政收入、地方经济发、地方民生发展、中央控制力与地区均衡发展等多个影响因子。
吕冰洋教授介绍了三大财政分权定理:其一、财政分权程度主要取决于中央政府目标,如中央政府目标是地方经济增长,那么财政分权程度会提高;如果中央政府目标是控制力提高和区域经济均衡,那么财政分权程度会下降。其二、财政分权程度受客观条件影响--当地方政府行动的产出弹性和正外部性较高时,财政分权程度随之提高;当地方政府行动的成本增加、中央或地方产出不确定性增加时,财政分权程度随之降低。其三、政府积极性受财政分权及其他因素影响:如地方政府积极性与财政分权程度、财政收入目标、经济发展目标正相关;中央政府积极性与对地方经济发展目标关注度、中央行动产出弹性正相关等等。简而言之,财政分权程度及效果取决于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和激发地方积极性之间的平衡,或者说是财政分权取决于活力(地方积极性)与秩序(中央统一领导)之间的平衡。
最后,吕冰洋教授介绍了新中国以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三个阶段以及权力配置,分析了中国财政分权的变迁逻辑、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中国式财政分权的适用条件等制度解释,并指出理解央地行政关系的核心问题是“控制”,而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是“激励”。
讲座内容结束后,在座师生与吕冰洋教授做了进一步的探讨。本次讲座深入浅出,在理论讲解之余穿插了大量生动的案例,激发在场师生的思考。吕冰洋教授还结合自己的科研经验,勉励年轻学子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要能吃苦、善钻研。
当天下午,吕冰洋教授与我院教师代表座谈,座谈由院长张仲芳教授主持。
座谈会伊始,张仲芳院长向吕冰洋教授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吕冰洋教授介绍了我院的办学情况,以及参加座谈会教师代表的基本信息。
座谈会上,吕冰洋教授首先与大家分享了自己过去研究的历程和心得,并介绍了当前自己研究的主要方向。随后,与会教师代表围绕人才培养、研究选题、数据收集、论文写作、期刊选择与投稿等问题纷纷向吕冰洋教授请教,吕冰洋教授也依次对教师代表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与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气氛十分活跃。
座谈会尾声,张仲芳院长为此次座谈会作了总结性发言,并邀请吕冰洋教授有时间常来学院交流,为我院师生传经送宝。通过此次座谈会,不仅增强了我院与国内著名财政学者的联系,也拓宽了我院教师的学术研究视野。
【嘉宾简介】
吕冰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2011年“新世纪优秀人才”,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和中青年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在《中国社会科学》(6篇)、《经济研究》(11篇)、《管理世界》《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China Economic Review等中英文期刊上发表上百篇论文,代表性著作有《央地关系》《走向现代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