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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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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月”活动的通知

江财教务字〔201051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月”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学院: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听课制度》(江财教务字[2006]26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校领导听课制度的通知》(江财党字〔200944号)的精神,“校领导听课月”活动已正式启动,校领导都将深入教学一线进行听课。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各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

910开始至1030止(节假日除外)。

二、听课人员、听课数量及听课形式

()听课人员

1.校领导;

2.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务处、学工处、人事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等部门的负责人;

3.院系有关负责人:正副院领导、正副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

(二)听课数量

1.校领导听课不少于两次(23节)

2.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院系有关负责人:听课不少于6节。

(三)听课形式

1.校领导听课的重点为本科生课程,一般采取随机听课方式听课,可在所联系的学院听课,也可自行选择其他课程、其他任课教师;

2.各职能部门领导听课按提供的课表,自主选择听课课程,采用随机随堂的形式听课;

3.院系有关负责人听课可以结合学院金牌主讲教师评选活动、教学观摩活动等进行。

三、活动具体要求

1.听课人员应在“听课月”内协调好工作、安排好自己的听课计划,完成听课任务。

2.听课人员可利用听课机会,倾听教师和学生对学校工作特别是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教务处或有关部门反馈。

3.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听课记录》和《江西财经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四、听课材料的准备、收集与公示

(一)听课材料的准备

1.教务处质量科负责听课所需材料的印制工作,材料为《江西财经大学听课记录》、课程表等。

2.校领导听课所需材料由教务处送校长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院系有关负责人听课所需材料由各单位于916前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领取(办公地点:第五教学楼二楼;电话:3816362)。

(二)统计与公示

1.校领导听课登记表先由校长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教务处、学院或教师;有关部门领导的听课记录材料由本单位办公室收集、院系有关负责人的听课记录材料由本院教学秘书收集,于1030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教务教学质量科负责统计、汇总听课结果,报送校领导,并在《教学检查通报》中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领导干部    听课    通知                           

  抄送:校领导                                               

  江西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十三印发

共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