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5 09:54:10
来源:融媒体投稿系统


为促进中亚各国仲裁机构及法律实务界的协同互动,进一步为跨境投资者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及商事争议解决支持,阿斯塔纳第一经济仲裁院组织召开了一场国际法律学术与实践会议。4月9日,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熊进光教授受邀带领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股权融资资产管理团队成员张璐律师和熊书旸律师,前往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出席由阿斯塔纳第一经济仲裁院主办的国际法律学术与实践会议,共商全球司法实践、法律适用难题与数字化发展前景,助力中国与中亚国家跨境投资与商事争议解决合作。会议的主题为“全球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案例:法律适用难题与数字化发展前景。


会议前,熊进光教授接受了当地媒体的采访。采访中,他介绍了中国法院对中亚国家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予以承认与执行的相关情况,并表示中国法院对中亚国家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持全面支持的基本态度。同时他还提到,中国鼓励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设立办公室开展业务,例如在上海自贸区和海南自贸区。

本次会议由阿斯塔纳第一经济仲裁院院长哈姆济娜·江娜·卡比博拉耶夫娜主持,哈萨克斯坦总统人权委员会主席、教授、法学博士伊戈尔·伊万诺维奇·罗戈夫通过视频形式发表了致辞。来自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中国、俄罗斯的法律专家、学者、法官、仲裁员、律师等参会,围绕跨境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展开深度交流。

会议上发言的嘉宾包括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熊进光、哈萨克斯坦最高司法委员会司法学院民法学科科研教育中心教授阿比洛娃·迈古尔·涅斯塔耶芙娜女士、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TIAC)副主任娜菲莎·奥利莫芙娜·阿斯洛诺娃女士、吉尔吉斯共和国工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蒂奥列格诺娃·阿扎尔·图尔苏纳利耶芙娜女士、塔吉克斯坦索格迪亚州经济法院法官哈姆罗库尔佐达·博尔巴德·阿斯利丁先生,以及俄罗斯法学副博士、“斯特雷姆别列夫与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尔盖·维克托罗维奇·斯特列姆别列夫先生。
熊进光教授在此次会议上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倡议下中亚国家仲裁裁决在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实践与展望》的演讲。他首先介绍了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时代背景及现状特点,并选取五个典型案例展开分析——这些案例分别涉及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及俄罗斯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的具体情况。此外,熊教授还解读了中国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仲裁法》中涉外仲裁制度的修改内容,指出此次修改既体现了中国支持“外国仲裁机构走进来、中国仲裁机构走出去”的态度,也新增了关于“仲裁地”的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中亚国家仲裁裁决在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具体要求。
会议上,熊进光教授还回答了各国学者的提问。各国学者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在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采用何种通知方式对被申请人而言是合法的?外国仲裁裁决应如何有效送达中国当事人?熊进光教授在会议上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会后,熊进光教授向阿斯塔纳第一经济仲裁院及该院院长江娜赠送了富有中国文化元素的定制瓷板画。这幅画的素材,源自去年熊进光教授带领九名团队成员到访阿斯塔纳第一经济仲裁院参观交流时,与该院院长及仲裁员的合影留念,具有十分珍贵的纪念意义。

会议结束的第二天,熊教授及其团队成员走访了中国企业在阿斯塔纳当地设立的公司——洛阳天浩泰哈萨克斯坦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并与该公司的负责人交流了在阿斯塔纳当地设立企业的条件、流程、优势及企业在中亚地区投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双方还就中哈两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法律环境差异、政策支持等话题展开了深入交流。熊教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就公司在日常运营中涉及的合同管理、税务筹划、劳动用工合规等方面提供了法律建议。此次走访不仅加强了与在哈中资企业的联系,也为后续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10日下午,熊教授及其团队成员应阿斯塔纳第一经济仲裁院院长哈姆济娜·江娜·卡比博拉耶夫娜的邀请,与对方进行了面对面的会谈。双方围绕第一经济仲裁院的仲裁裁决在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具体流程、仲裁条款中关于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的约定设置,以及第一经济仲裁院如何在中国设立办公室等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图文/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熊进光 张璐 编辑/张欣媛 审核/一审 姜莹 二审 赵旻 终审 成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