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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李开国、刘云生教授做客法学论坛
2013-04-18 00:00:00
来源:home
4月17日上午9时许,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李开国教授与刘云生教授做客第六届赣江法学论坛,于法学院Q403会议室为广大师生奉献了两场精彩的学术讲座。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作为老一辈资深民法学家的李开国教授以“民法的适用”为题首先开讲,李开国教授分别从民法的适用原则、民法的适用方法以及民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民法适用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在谈及民法的适用问题时,李教授重点介绍了请求权检讨方法、三段论推理方法,并通过举例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引导听众理解和运用以上方法。对于民法适用的原则,李教授认为,在民法的适用过程中应当坚持制定法先于非制定法而适用的原则、具体规则先于抽象规则而适用的原则、强行法优于任意法而适用的原则、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的原则、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等五大原则。
刘云生教授主讲的主题是“市场经济的民法之维”。刘云生教授围绕“市场经济的民主法治是以民法为主,依民法而治”这一主体结论,从主体的平等程度、行为的自由程度、客体的可交易程度等三个方面,对市场经济的民主法治展开了民法视角的剖析。在论及行为的自由问题和客体的可交易问题时,刘教授还具体从当下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出发,就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展开了评述。
本次讲座是第六届赣江法学论坛的首讲。(文/法学院 谢德成 编辑/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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