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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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4年12月19日报道我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全文如下: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校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日前,江西财经大学正式出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学校党委、纪委每年将对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开展廉政宣传、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等,考核采取自查、民主测评、集中考评、纪检监察部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成绩计入单位年度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文/纪委 编辑/孙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