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为了培养同学们的国际思维,促进同学们对外国法律体系的理解,法学院学生会学习部于法体楼406室举办英语角活动,法学191班全体成员积极参与。
科瑞老师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教室,热情地与同学们打招呼。紧接着,科瑞老师邀请同学们以五人一组的形式分别进行自我介绍。在自我介绍环节,同学们踊跃发言,参与互动。科瑞老师耐心地与每个同学进行个性化交流,了解同学们的故乡、喜好以及学习法律的初衷等。他亲切的表情、清晰的发音和耐心的等待缓解了同学们的小尴尬,同时,他鼓励同学们积极发言,不要害怕自己发音不标准。发言环节结束后,科瑞老师通过ppt向同学们展示了自己的经历以及学习法律的过程。浪花翻滚的遥远的大洋彼岸,雪浪滚滚、风景如画的怀俄明随着他的描述在同学们的眼前慢慢铺展开来。同学们对异域国度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并发出阵阵惊呼,赞叹、羡慕之音不绝于耳。
相互认识之后,进入今天的核心话题——判例法。判例法历史久远,对海洋法系影响深远,但由于历史和地理的阻隔,始终和大陆法系不亲近。怀揣着对判例法的好奇,同学们的目光紧随着老师的讲解,一步步去探究判例法。科瑞老师用“经验”和“风俗”两个关键词来阐释判例法,让同学们对其产生一个基本的认识;再循循善诱,引导同学用简洁精要的短句来对其做出解释。同学们思维发散,联系实际,讨论起了成文法与判例法的优缺点,以及判例法在大陆法系国家“水土不服”的原因。一张张少年的面庞上闪耀着法制与理性的光辉。同学们兴致正浓,外教随即又提出关于中国交通法的性质问题——即这部法律究竟是判例法还是民法。同学们结合实际生活,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
本次英语角的学习,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了解与友谊,在同学们年轻的心中种下了一颗法律精神的种子。科瑞老师对于判例法这一重大法律类型的讲解,不仅让同学们明白法律发展的千年之旅,而且加深了同学们对于大陆法系本质的认知。(文/法学院 李娜 编辑 任春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