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近,3月13日下午,法学院于法体楼模拟法庭举办了以“大学生消费维权”为主题的沙龙活动。法学院特别邀请了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投诉部王军、道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舒萍、江西财经大学学工处处长郑赟以及法学院老师陈幸欢出席活动。法学院李翃楠老师担任本次活动主持人。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分团委权益部承办,各学院学生积极参与。
活动伊始,主持人李翃楠指出去年全国大学生消费总额达3815亿元,大学生已成为我国GDP重要的主力军,然而消费中遇到的侵权损害却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痛点。随后,李翃楠根据摸底调查的数据,向在座嘉宾们提出了大学生最关注的三个问题:有关消费者权益的范围和边界的问题;关于维权的途经和程序的问题;有关维权成本的问题。
首先,王军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生活中典型案例,向学生们阐述了自己对这三个问题的认识。王军借“餐厅禁止顾客自带酒水”、“酒店收费的时间标准”以及“预付金”等几个生活中常见的事例强调了消费者再进行消费活动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对于求偿权,王军特别指出消费者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硬暴力、软暴力等偏激行为是不可取的。理性对待消费,合法谋求权益,消费者才能享受消费的过程。
话音刚落,郑赟就王军的看法表示了极大地肯定,同时借江西财经大学的一名大一学生因自身原因无法转专业,家长却几次三番堵截老师的事件,表达了自己对于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界限的感想,以及对江财学子的期望。郑赟强调权利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公民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享有应得的权利。作为一名大学生,知识消费是必不可少的,每一位大学生都有要求老师传授知识的权利,但也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作业等义务。每一位江财学子都应该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业,正确地看待权利和义务。
紧接着,郭舒萍律师通过自身维权实例指出消费者维权以及法律人在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过程中要敢于亮剑,勇于与侵权行为做斗争,不仅要培养证据意识,为自己的维权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据,还要善于总结,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样才能有力地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权利。
随后,陈幸欢借自身经历幽默风趣地提出了当消费者在面对小额侵权行为时的有效解决方法:胆子大,脸皮厚。陈幸欢强调法律只是众多解决方式的一种,但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法律解决,大学生在面对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要敢于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而不是忍气吞声。
在倾听过老师们的精辟观点和看法之后,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还没有解开的疑惑。其中,一名同学提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面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果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成本是否十分高昂?”对此,王军表示,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同学们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并且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消保委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免费的。
最后,主持人李翃楠对此次活动做了总结。李翃楠指出法律不会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消费者只有知法、懂法、用法,法律才能真正地保护他们的权利。他鼓励消费者要有信心,敢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事前防范永远胜于事后救济。
相信在今后的消费生活中,江财法学院的同学们,会更理性地对待消费,合法地保护权益。(文/法学院 张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