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西财经大学新闻网! 显示时间
    • 新闻网:727058217@qq.com

      新媒体:jcxinmeiti@126.com

2015-2016信息公开

江西财经大学教代会评议校级干部暂行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教代会评议校级干部暂行办法

       建立教代会民主评议校级干部制度,是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办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教代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增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促进领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评议时间及参评人员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在学校教代会暨工代会召开期间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为校教代会暨工代会的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二、评议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评议工作实绩为主。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襟怀坦白,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能坚持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不搞形式,实事求是;坚持艰苦奋斗,不铺张浪费。

(二):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还应具备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工作中有新思路、新进展;勤政为民,办事果断,效率高。

(四):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取得成绩。

三、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校级干部是教代会的一项职权,这项工作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教代会校政评议委员会、党委组织部、纪委和工会承办。

四、评议程序

(一)述职。由评议对象在校教代会暨工代会上向全体参评人员作述职报告。主要内容是:本人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取得了哪些成绩,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有何经验教训及以后的工作打算。

(二)评议。听取校级干部述职报告后,参评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议干部,无记名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教代会评议校级干部评议票》。

五、评议结果反馈

      每年一次的教代会暨工代会对校级干部的评议情况(见《江西财经大学教代会评议校级干部情况统计表》),由承办部门如实统计后向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汇报,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确定评议情况的公布范围和公布方式。参评人员对校级干部的书面意见由党委组织部整理汇总,并分别向本人反馈。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江西财经大学教代会评议校级干部评议票

评议对象姓名:

测评项目

理论水平

联系群众

清正廉洁

作风正派

领导能力

业务能力

协调能力

知人善用

勤政实干

工作效率

完成目录

工作效果


综合评价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评议具体意见


注:测评时请在测评等级适当的栏目内打“√”;4个评议等级均不打上符号的评议票为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