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先进个人评选办 法
按照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的要求,为鼓励广大共青团员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原有的个人评先评优的基础上,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
(一)十大杰出青年
(二)十大素质标兵
(三)优秀团干
(四)优秀团员
二、评选范围
(一)进入我校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在校共青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本办法所称“团干”的对象包括:
1、团支部的支委成员,团小组长。
2、校团委的常委、委员,各学院分团委的常委、委员。
3、团内所属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杰出青年10名
(二)素质标兵10名
(三)优秀团干的评选人数为团员总数的8%
(四)优秀团员的评选人数为团员总数的12%
四、评选条件
(一)五四青年的评选条件:
1、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二)素质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l、有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目标。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自觉学习《团章》,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未受校、院(系)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当年度的团内民主评议获“优秀”等次。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具体的评选成绩标准为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其中素质标兵的加权成绩为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程序
1、各学院对照条件进行推荐,每学院原则上推荐1人。
2、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校团委召开常委会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候选人。
(二)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程序
1、在各团小组和团支部认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考察。由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在会上对民主评议获“优秀”等次的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分团委。
2、各学院分团委对各班团支部产生的先进个人人选进行审定并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院分团委将评选结果报送校团委,最后由校团委常委会审定。
(三)素质标兵的评选程序:
l、各学院分团委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先进个人人选的基本情况,确定向校团委推荐的人选名单。各学院分团委向学校团委推荐名单的数量,依据各学院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二确定。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超过1人的,按四舍五入后确定人数。
2、校团委对各学院分团委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校团委常委会,进行民主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l0名素质标兵候选人名单。
3、校团委对10名标兵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六、表彰
(一)十大杰出青年、十大素质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获得者由校团委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团内民主评议和评优每年进行一次,其中十杰出青年的评选两年一次。
七、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04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