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党政管理人员、
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方案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为完善和加强我校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15年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特制订2015年党政管理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2015年党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5年党政管理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的招聘、管理等指导工作。
组 长:王小平
副组长:杨建林
成 员:欧阳康 汪业军 袁 雄 郑 赟
习金文 严云生 欧阳迎
主要职责:研究和部署2015年党政管理及专职学生辅导员引进工作;确定参加招考人员比例,审查参考人员资格,确定命题人选、考核专家人选,对录用人员岗位向学校提出初步建议,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二)工作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欧阳迎担任。
二、招聘原则
(一)岗位说明
1.根据学校的进人计划,2015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4名党政管理人员、5名专职学生辅导员(其中2名为艺术类专职学生辅导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下表:
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党政管理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进人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1 |
国际合作与 交流处科员 |
2 |
1.英语母语系国家高校毕业的海归硕士或国内知名院校全日制英语专业硕士。海归硕士要求雅思6.5分以上,国内院校英语专业硕士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书面写作能力、口头交流能力强; 4.具有外事工作经验者或具有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资格证书者优先。 |
|
2 |
校园建设处科员 |
1 |
1.土木、建筑学、环境工程、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相关专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原则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3 |
资产管理处科员 |
1 |
1.经、管、法类专业; 2.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者优先。 |
|
4 |
专职学生 辅导员 |
3 |
1.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哲学类、文学类、工学类(仅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
|
2 |
1.本科或硕士所学为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相关专业;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
艺术类 |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实行代理制,必须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明确在校工作的5年内不得调离所安排的岗位,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二)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办公软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在校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级学生干部或在校园文化、社团、志愿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3.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三)日程安排
起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工作项目 |
---|---|---|
1月19日 |
①发布《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进人计划》及党政管理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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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 |
3月31日 |
②制定并发布《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党政管理人员、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方案》。接受简历投递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参加党政管理、辅导员中的一种岗位,多报无效。 |
4月1日 |
4月2日 |
③办公室初步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汇总报名情况。 |
4月3日 |
4月4日 |
④工作小组审核报名资格,确定考试科目内容要求,确定具体参考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 |
4月5日 |
4月8日 |
⑤公示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并接受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反馈。 |
4月9日 |
⑥举行笔试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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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
4月17日 |
⑦领导小组确定和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确定面试考核时间。 |
4月21日 (待定,以面试通知为准) |
⑧举行面试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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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
4月24日 |
⑨公示成绩,确定正式录用人选并报学校批准公示。后续工作交办公室按正常录用人员程序办理。 |
三、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筛选。
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将符合条件者汇总,报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参考人员。
(二)笔试测试。考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申论》、《辅导员基本能力测试》。总分值100分。
其中党政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50%)、申论(50%);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20%)、申论(50%)、辅导员基本能力测试(30%)。
根据笔试成绩进行岗位分类排名,按照录用:面试1:3的比例选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按党政管理人员及专职学生辅导员两大类分别考核。
(四)两个阶段考核计算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6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由学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考察和公示。
(七)心理测评通过,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入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求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用:
1.所提供的简历情况、相关证书和信息与事实不符者。
2.2015年8月前未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心理测评未通过者。
5.经考察有不良行为记录者。
(二)被录取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
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