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生招生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下各学科专业博士点英语、公共课、专业课三科成绩均按60分划定,总分须达到180分。
2.应用经济学下各学科专业博士点公共课:经济学II按50分划定,英语和专业课按60分划定,总分须达到180分。
三、复试比例
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应控制在1:1.5以内,各学院可视情况自行决定各专业相应复试比例。各专业达到复试线考生按三科成绩总分高低排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按指标数和复试比例计算得出复试考生数(四舍五入后))。
四、指标分配及复试时间、地点
各学院指标分配情况已下达,请各学院明确各专业指标分配数,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学院分配总指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的录取需严格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少骨考生材料需由研招办审核通过,无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5月1日至10日,具体复试安排各学院自行确定,请于4月29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上报各专业复试方案。复试方案应包含复试比例、复试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各专业指标分配数,各专业详细复试办法(含复试流程、复试分值构成等),并及时通知上线考生。
五、复试工作要求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位学历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复试时各学院应加强对上线考生的材料审查工作。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5人,各专业博士生导师一般应为专家小组成员,博士生导师数不足3人专业须遴选具有正高职称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复试成绩。各院(所)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情况。
六、总成绩计算、排序、录取
1.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由各院(所)自行制定。
2. 各专业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占比为6:4。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未上60分),自动丧失录取资格。
3.上线生源不足专业可在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各专业如在复试阶段复试专家小组一致认定个别考生不具备培养条件,应明确作出不予录取决定并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指标出现缺额可在一级学科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
4. 各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两天内请将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拟录取名单(含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纪律要求
1. 有直系亲属报考的导师应实行回避制,不能参加复试小组。
2. 复试过程要规范操作,应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以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复试原始材料须有所有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签名,并留存备查。
附件1: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评分表
附件2: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江西财经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评分表
年 月 日
考生姓名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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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报考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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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英语成绩 |
初试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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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公共课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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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专业课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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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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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试 记 录 评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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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拟录取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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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专家 签名 |
注:是否同意拟录取一栏,在相应选项□中打勾。
附件2:
江西财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汇总表
学院(盖章): 学院院长(签字): 导师组组长(签字): 汇总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姓名 |
专业名称 |
指导博导 |
初试成绩 (折算后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排名 |
拟录取意见 |
备注 |
注:拟录取意见为:拟录取或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