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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信息公开

关于《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关于《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校行政: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旨在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录取。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基本规定,特制订《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继续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6年我校不招收破格录取考生。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会计硕士、审计硕士按1:1.5划定复试比例,其他专业按1:1.2上限划定复试比例,具体复试工作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情况

2016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共计1319个,其中学术学位招生指标455个,专业学位招生指标864个。总指标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指标18个(以下简称“少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指标15个(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和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标3个。

三、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上线整体情况

1.报考情况:

报考2016年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共计5387人,其中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1643人(含“少骨计划”、“士兵计划”),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3744人(含“少骨计划”、“士兵计划”),报考“少骨计划”考生13人,报考“士兵计划”考生7人。2016年我校共计接收推免生66人,其中学术学位40人,专业学位26人。

2.上线情况:

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上线422人(不含推免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线1767人(不含推免生)。“少骨计划”上线8人(其中学术学位4人,专业学位4人),“士兵计划”将参照“少骨计划”国家线划定初试分数线,上线4人(其中学术学位2人,专业学位2人)。

四、指标分配原则

1.学术学位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规定,我校各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由基础招生指标、激励性招生指标、浮动性招生指标构成。

(1)基础招生指标为上一年度各学院学术学位专业实际录取人数的50%(四舍五入,下同)后计算得出。

(2)激励性招生指标由各学院人才激励指标和考博激励指标构成,其中人才激励指标按《江西财经大学百名人才支持计划》中各层次人才按相应激励系数乘以基础招生指标数得出(以人事处发文聘任名单为准),考博激励指标为上一年度各专业考博人数,每一人增加相关学院一个学术学位招生指标(以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报盘数据为准)。

(3)浮动性招生指标为学术学位总指标减去基础招生指标、激励性招生指标后得出。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科建设工作,浮动性招生指标按年终学院科研总分在全校各硕士培养单位年终科研总分中的占比情况和年终学院人均科研分在全校各硕士培养单位人均科研总分中的占比情况(两数据在浮动性招生指标中各占50%,以科研处2015年年终考评测算科研分为准)构成。

(4)学校综合考虑学科均衡发展的需要,经计算后得出的各学院学术学位招生指标,结合2016年各学院上线人数、2015年录取人数、导师数等因素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分配指标、情况见附件)。

(5)专业分配指标包括普通计划、“少骨计划”、“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少骨计划”、“士兵计划”等单列指标不可用于招收普通计划考生。

(6)学术学位指标455个(含接收推免生、“少骨计划”4个、“士兵计划”2个),全部分配至各学院。

2.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1)专业学位基本维持现有规模,招生指标不做大的调整(具体分配指标、情况见附件)。

(2)根据校党委2015年第7次会议精神,为加快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的建设,推动我校研究生入驻深圳虚拟大学园,专业学位指标中划拨20个指标用于深圳研究院招收会计硕士专业考生。指标不计入会计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3)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中单列3个指标用于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按照协议单位的要求拟分配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会计硕士三个专业各1个招生指标,指标不计入国贸学院、信息学院、会计学院专业学位招生指标。

(4)专业学位指标810个(含接收推免生、“少骨计划”4个、“士兵计划”2个),分配至各学院。

(5)“少骨计划”、“士兵计划”单列计划33人,按照报考相应专业分配指标后剩余指标21个,纳入专业学位指标数中,不再具体分配至各学院。剩余指标由各学院按照国家线的要求自行组织符合“少骨计划”、“士兵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拟调剂计划和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追加划拨。

五、调剂工作

1.原则

因考生上线人数远超分配指标,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不接收调剂(“少骨计划”、“士兵计划”除外);其他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在保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校内外志愿调剂申请。

2.要求

接收调剂考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统招硕士研究生考试的我校应届本科生。

(2)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毕业于“985”高校应届本科生。

(3)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报考“985”高校的外校应届本科生,或报考非“985”高校,但报考学校整体排名在全国相关专业性大学排名中位居前十的外校应届本科生。

(4)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在校内专业之间调剂符合教育部关于专业调剂的基本要求。

(5)因生源紧缺,学术型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专业学位中的法律硕士专业、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计算机技术领域、物流工程领域)接收调剂考生要求不做限制,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即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6)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考生,原则上所报考学校综合排名更高者,优先获得调剂资格;第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原则上初试总分高者优先获得调剂资格;初试总分相同情况下,原则上公共课总分高者优先获得调剂资格。

3.比例

各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数和调剂考生数总和不得超出所分配招生指标数的1.2倍。

专业复试总人数=(专业分配招生指标数—接收推免生数)×1.2(上限)=一志愿复试人数+调剂复试人数,数据按四舍五入后计算。

4.时间

研究生院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确定调剂时限(具体安排以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表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工作的学院,不得延误规定复试工作进程,如有剩余招生指标须及时返还学校,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二次分配方案。

5.其他

(1)各学院接收调剂名单须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讨论后确定,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监督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调剂名单须经公示无异议后调剂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2)我校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专业(指标单列20个,深圳授课),现有达到国家线生源5人,其他计划接收调剂。

①参加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复试考生,未被会计学院拟录取者,根据考生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次调剂;

②报考“985”高校或排名在我校之前的财经类高校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会计硕士专业复试线者;

③优先考虑广东省当地户籍符合以上两点条件考生调剂申请。

(3)我校与九江学院联合培养单列指标,其中工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由九江学院自行组织外校志愿生源进行调剂和复试工作,会计硕士优先调剂参加会计学院会计硕士复试考生,根据考生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次调剂。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导,各学院组织,统一时间开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带入复试,各自独立排名,分别确定拟录取考生。

妥否,请批示。

 

附件一:《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

附件二:《江西财经大学201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计算细则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