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入学、注册
1、外国留学生新生入学应持本人有效护照等材料在规定的期间内到国际处留学生管理科报到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需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保留学籍。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新生到校后,应填写《江西财经大学留学生注册登记表》,所有学生在来校前应完成网上申请:http://admission.jxufe.edu.cn,
4、新生报到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办理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参加新生入学活动。
5、已经在我校学习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外国留学生应于在开学的一周内到留学生管理科报到。
第二条分班、选课和学分
留学生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非学历教育的汉语语言教育由人文学院负责,非学历教育的英文授课的专业课和文化课由国际处负责。学历教育由相关专业学院负责。
1、新生经汉语水平测试后分班,老生按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编入相应班级。
2、每学期初,留学生有一周的试课期。一周内,学生有权退选或重选课程。一周过后,选课系统关闭,不能更改课程。
3、汉语言课程按水平不同分班级上课,英语授课的专业类课程则不分班级上课,选同一门专业课的所有非学历学生在一个班级上课。
4、除实践教学外,所有的课程都以学分计算。在我校一个学分代表16个学时的课堂上课学习,每个学期有16周,一个学分也相当于每周1个学时的课堂上课学习。全日制在校生一个学期的平均学习课时为20学分。课程不同,学分也不同。专业类课程一般是3-4个学分,语言课程一般为2-6个学分。
5、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得少于6学分,最高不超过25个学分。
6、选课程序如下:
(1)进入学校网站:http://ecampus.juxfe.edu.cn
(2)点击:国际办学
(3)点击:课程注册(courseselfenrollment)
7、课程描述可到国际处网站下载:http://oice.jxufe.cn/html//722843224200.html
第三条考核方式
1、考核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每学期的考核分为平时成绩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成根据课程性质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一种为闭卷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100为满分;另一种为课程论文,A、B、C、通过或不通过,或者优、良、中、差四个级别。
2、平时考核以学生上课出勤率、上课认真程度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等为依据。
3、期中考核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期末考核一般在每学期最后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每学期初公布的“教学安排表”。
4、学生每学期的总评成绩根据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占20%,期中考核成绩占30%,期末考核成绩占50%;或平时考核成绩占40%,期末考核成绩占60%。
5、对某门课程,在一学期内的旷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不准参加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
6、一学期内的缺课时数(病假、事假、旷课)累加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不准参加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
7、凡擅自缺考,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第四条补考、缓考
1、考试不及格者可以在学期结束一周内申请补考,语言课向人文学院申请补考,专业课和文化课向国际处申请。
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向国际处提交有效证明,如病历、住院证明等材料。经国际处同意后,安排统一缓考。
3、补考成绩只计及格(60分)与不及格;缓考成绩根据学校规定按实际分数值计算总评分。
4、凡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该课直接以零分计算,不得参加补考。
第五条各项纪律
一、学习纪律
1、在校期间不得私自谋职。
2、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不在教室、留学生公寓里吸烟,不在课堂上吃零食。
4、每学期必须评教一次。
5、学生要求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二、考勤纪律
学生上课、活动、实习等都要实行考勤。
1、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一律以旷课处理。
2、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而缺课者,均作旷课处理。
3、对某门课程,在一学期内的旷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不准参加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
4、一学期内的缺课时数(病假、事假、旷课)累加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不准参加本课程的期末考试,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算。
5、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10次(含)以上的,无权获得学校的结业证书。
三、请假办法。
1、学生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有特殊情况者方可委托他人代办。原则上要求学生事先请假,遇紧急状况如突发生病,也可事后补假条。
2、学生应向任课老师递交书面请假条,并获得各任课老师的签字批准,然后把签字后的请假条交回给留学生管理科。
3、请假表可以在留学生管理科或学生支持室获得。
第六条学习证书与证明
1、留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进修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可发结业证书。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结业证书,只能获得在学证明。
(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10次;
(2)一学期请假累计达到10次;
(3)有违纪、违规行为;
(4)考试舞弊;
(5)缺考;
(6)考试不及格;
(7)没有缴清应缴费用。
第七条教学实践活动
1、国际处每学期将组织学生进行教学实践活动,每次教学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国际处将另出通知。
2、参加教学实践活动的费用由留学生自己承担。
3、为提高留学生的汉语口语水平,国际处每两周举行一次汉语角活动,所有留学生要求至少参加5次。汉语角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将另行通知。
第八条教材
1、留学生须购买汉语言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2、汉语言教材由人文学院统一购买:留学生确定了选修该门课程后,直接交钱给人文学院负责老师。购买后的教材,不许退换。
3、专业类教材:留学生管理科为每门专业课程准备三本教材供学生借阅和复印。每次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逾期未还者,按10元/天付费。留学生应到办公室填写借书单后方可借阅。如教材遗失、损毁或有笔记,应照价赔偿。如需购买,由留学生管理科帮助留学生在网上自行购买。
4、借书单可从办公室取得。
第九条退学
外国留学生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退学。学校将上报公安机关取消签证:
1、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认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2、未请假离校,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连续五天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3、因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达到勒令退学标准的;
4、因触犯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本人提出退学的。
第十条离校
1、学期结束前两周到国际处登记离校日期。离校前应结清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应归还从图书馆或办公室借用的书或其他物品。
本办法由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考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