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招标采购中心召开了招标采购业务第二次培训会,会议由熊绍辉主任主持,工程招标科科长汪国超主讲。
本次培训为招标采购中心年度培训计划,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讲解《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联系和区别;第二部分是讲解重点采购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汪国超从两部法律的出台背景、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管理主体、监督机构、招标组织形式、质疑投诉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同时对重点采购项目招标时间节点流程进行了现场演示。在讲授过程中,大家踊跃提问,汪国超一一作了解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总体的了解,掌握两部法律相同点和不同点,更好地在实际招标采购工作中做到灵活应用。
在培训结束之际,熊绍辉结合实际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一、业务培训是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持之以恒,定期举办业务培训讲座,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中心人员对政策法律了解掌握,更好地从事招标采购活动,规避防范招标采购风险。二、抓好重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重点项目主要包括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确定的项目、校领导批示的项目、学院领导提出有要求的项目,有时间节点要求的项目(如开学工程)等四方面的项目,各科室要明确重点项目负责人,狠抓落实,重点项目要全程留痕,每个流程时间节点要在管理平台上记录,以便领导跟踪督查,确保重点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顺利开展。(图文/招标采购中心 张步云 编辑/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