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在我校麦庐园法体楼Q306教室举行了由法学院分团委大研会和分团委民族联谊会共同承办的法域辣评活动。举办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并熟练地运用到生活中,与此同时,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出席本次活动的评委有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毛细荣、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副书记何欢、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武杰。
本次法域辣评讨论的案例是“全国首例涉代驾软件事故案”。首先,法学144班的何雨和熊尧同学为我们简单介绍了整个案例的过程并向在场的同学提出了问题——这个案例中到底应该由谁来负民事责任?现场经过热烈的讨论之后,民族联谊协会的部长赖中山在询问一些细节信息时说到由于代驾司机与亿心宜行公司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所以应该由亿心宜行公司来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有几位同学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毛书记的要求下,记者团团长朱文雪对这个案例做了一个全面的总结并阐明了这个案例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案例的意义。最后,毛书记在这个案例的基础上改变了一些法律要素,再让同学们思考更改之后的案例应该如何进行判决,现场同学积极回答之后毛书记给了肯定。毛书记的用心良苦揭示了一个问题——任何一个细微的案件经过都可能引起整个案例法律关系的变化。
本次活动的举办有利于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和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而同学们通过参与这次活动更加深刻的体会到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且更加注重如何把所学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文/法学院 周苏洲 编辑/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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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典例,以思明法——记法学院“法域辣评”活动
日期:2015-04-10 08:4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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