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校党委宣传部 >下载中心 >正文

江西财经大学校训

  一、江西财经大学校训

  校训内容:信敏廉毅

  校训释义:

  “信敏廉毅”校训为时任江西省立商业学校(江西财经大学前身)的第二任校长罗静远(字九经)先生于1927年首次提出。“信、敏、廉、毅”四字典出《论语》。“信、敏、廉、毅”既蕴含了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又涵盖了当今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体现出学校独具的办学特色。

  “信”,诚实,不欺也。“敬事而信”,“言而有信”。人无信而不立。古云:“一信字是立身之本,所以人不可无也”。作为财经类高校,意在告诫江财人要以“诚信为本”,做到“诚实守信”,具有崇高的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敏”,勤勉也。“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勤勉也,指勉力以求学。意在倡导江财人以“敏学为基”,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好的学习方法,提升知识,服务社会。

  “廉”,廉正,廉洁,清白高洁不苟取也。意在教诲江财人要以“廉洁为镜,廉而知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完善人格修养,廉洁奉公,廉而不刿,敢于同各类不良行为作斗争。

  “毅”,坚强,果敢,坚忍不拔也。“士不可以不弘毅”。意在勉励江财人要以“坚毅为魂”,坚定目标,不折不挠,不骄不躁,不舍不弃,不断进取,走向成功。

版权所有©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备案号:赣B2-2005016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