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晚,由校研究生学生会生活部主办、法学院研究生学生会学术部承办,法学院吴鹏飞教授主讲的“新《监察法》出台的伟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学术沙龙活动于法体楼406顺利举行,法学院研究生学子与本科生积极参与了本次学术沙龙活动。
首先,吴鹏飞教授讲解了颁布《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监察法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响应国家反腐败号召、依据宪法而出台的一部法律。吴鹏飞教授表示,监察体制改革后,在监察对象方面,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次,他认为国家立法赋予了检查委员会必要的权限和措施,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起来。同时,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紧接着,他简单介绍了监察法草案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以风趣幽默的语言展现了中国立法机制和程序以及监察法立法遵循的思路和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与宪法修改一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随后,吴鹏飞教授着重强调了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他从章程入手,用各类法条的比重突显出该法的侧重,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并加以解读。与此同时,他介绍了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工作要求以及监察人员范围,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教育组织人员和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等。吴鹏飞教授在带动同学们解读法条的过程中,令同学们充分理解了监察法的立法结构,他谈到:“《监察法》不仅是一部实体法,更是一部程序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交融的一部法律。”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同学们灵活思考,踊跃发言,对监察法的各方面提出自己的疑问。在同学问到“为何监察法作为一部法律有着如此多政治性词汇?”时,教授回应道:“监察法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结果,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用词。”本次讲座在浓厚的学术讨论氛围与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学术沙龙活动紧跟时事的脚步,充满真知灼见,这令同学们对监察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体现了法苑学子对学术的追求,对时事的关注。(文/法学院 叶元昊 编辑/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