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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晓泉教授课题组研究成果在《当代中国史研究》首篇刊出

  近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刘晓泉教授与博士研究生谢文嘉合作研究成果《新时代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述略》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5年第3期首篇发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以下简称央地财政关系)作为财政制度建设“最难啃的骨头”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年的扎实推进,取得了重要成效。随着新时代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的深入,诸多专家学者分别从财政学、政治学、法学等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但从历史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甚为缺乏。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新时代完善央地财政关系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重要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该成果从缘由、历程、成就等方面对新时代央地财政关系改革进行历史回顾,为进一步完善央地财政关系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启示。

  该成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央地财政关系的历史阶段和主要特征作了全面考察和高度概括。按照不同时期中心任务,改革历程可分为:20122016年由收入划分向权责划分过渡,即强化预算、平移财力阶段;20162020年全方位各领域央地权责划分,即明确事权、优化支出阶段;20202024年由央地调整深入到省内调整,即省级统筹、完善框架阶段;2024年至今进一步深化改革,即增加地方自主财力、适当加强中央事权阶段。新时代央地财政关系的完善,推动央地财政收支趋于合理,调动了央地双方积极性;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积累了改革实践经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理论。

  该成果指出,新时代央地财政关系改革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如何构建科学的央地财政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了对央地财政关系本质的认识明确了央地财政关系的制度安排丰富了两个积极性的时代内涵。央地财政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的举措更加细化,中央、地方权力纵向配置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两个积极性顺应时代变化落实为更加具体的机制体制。(图文/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丹 李德满    编辑/范俊瑶    审核/一审 姜莹 二审 赵旻 终审 成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