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下午14时,广东商学院彭真军教授到法学院就“我国社会信用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展开讲学。彭教授从社会信用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社会信用法制建设的现状及问题和社会信用法制建设的对策措施三个方面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展开讨论。
彭教授从道德、经济学和法学三方面向大家阐述了社会信用的概念,并揭示了诚信和信用的区别。就目前而言,我国信用建设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缺失广泛存在于商业、金融等社会生产生活中。因此,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直接影响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有序性和有效性;良好的社会信用建设能够为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经济主体合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彭教授指出,我国社会信用法制建设存在立法不全等问题,致使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支撑、缺乏有效失信惩罚机制、执法不严对诚信缺失惩罚的力度不够等问题。彭教授建议从健全信用法律和制度使社会信用体系有法可依;制定和完善信用信息服务法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和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征信社场管理;探索社会管理法治模式;完善行政法规,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着重推进司法威信建设七个方面改善当前情况。
听名家之言,聚焦社会热点。彭教授的讲学为我们揭开了社会信用法制建设这一新兴领域的面纱,也鼓励同学们悉心钻研,关注社会发展,为社会信用领域法制发展做贡献。(文/法学院 尧羽珍 编辑/匡琳)
彭教授从道德、经济学和法学三方面向大家阐述了社会信用的概念,并揭示了诚信和信用的区别。就目前而言,我国信用建设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缺失广泛存在于商业、金融等社会生产生活中。因此,社会信用法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直接影响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有序性和有效性;良好的社会信用建设能够为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经济主体合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彭教授指出,我国社会信用法制建设存在立法不全等问题,致使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支撑、缺乏有效失信惩罚机制、执法不严对诚信缺失惩罚的力度不够等问题。彭教授建议从健全信用法律和制度使社会信用体系有法可依;制定和完善信用信息服务法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和机制;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征信社场管理;探索社会管理法治模式;完善行政法规,加强政府信用建设;着重推进司法威信建设七个方面改善当前情况。
听名家之言,聚焦社会热点。彭教授的讲学为我们揭开了社会信用法制建设这一新兴领域的面纱,也鼓励同学们悉心钻研,关注社会发展,为社会信用领域法制发展做贡献。(文/法学院 尧羽珍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