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网信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3〕13号),在全校提交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网络教育优秀作品中,经学校初步审核筛选,共评选出32个优秀作品,其中教师类共11个作品,学生类共21个作品。具体情况如下:工作案例4个、网络文章2个、微课2个、新媒体作品3个、微视频3、微电影3个、动漫1个、摄影2个、网文3个、公益广告1个、音频2个、校园歌曲3个、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3个。将提交至省教育厅进行进一步评审,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宣传部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复核。
联系人:姜莹,联系电话:83816442 邮箱:727058217@qq.com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