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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来校讲学

 

4月19日下午15时许,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剑文做客第六届赣江法学论坛,作了关于“全国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权的进路与前进”的讲座,此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邓辉教授主持法学院全体同学参与聆听

刘剑文教授长期从事财税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与研究,是财税法界的泰斗级人物,为财税法学培养了一大批领军学者。讲座税收立法权为核心展开,就中国税收授权立法渊源、税收立法的问题、税收改革的进程、对于关于该问题议案的评议四个方面展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刘剑文教授以2011年我国房产税试点的例子为切入点,讲述了财政税收要做到“合理、合法、合宪”。国家只有真正做到控制收支、公开透明才能真正减少腐败。“政府理应为纳税人服务”、“由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收税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等观点给在座的法学研究生以极大启发。税收法定主义是刘教授一直强调的,他说,“税收法定和罪刑法定一样需要在中国普及。”针对中国税收法定他提出了,没有实施预期、部门利益制度化、民意不能充分体现、不具合法性等四大问题。对于中国税收立法改革进程,他提出直接、间接两大途径,强调监督、反馈的极度重要性。最后,刘教授强调了公众参与意识、公众共鸣对于推动民主法制进程的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意义

本次讲座,作为赣江法学论坛的先导,着重谈论关系民生的问题。财税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是中国改革大潮的起步和根本。对于每一个老百姓来说,更是涉及每个人的钱袋子,全国人大代表民心、表达民意,更是应该切实落实税收法制的重要性。就像刘剑文教授所说,“依照法律收税、纳税,才能早日实现伟大的梦。”(文/法学院  侯迪  编辑/冯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