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是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文件规定,在学校内选举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家学者聘任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和咨询机构,是落实专家治学,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规范、科学的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这一指导方针,在加强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促进学校管理决策水平提高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学术委员会工作情况
1、学术委员会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机制完备
我校学术委员成员由各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学术委员会委员23人。学术委员会下设经济管理学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部、自然科学学部和学术仲裁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坚持“政学分离”原则,在学院中凡已担任正处及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校学术委员会人选。全体成员认真履行职能,在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2、审议了学校科研管理制度,推动科研管理水平上台阶
征求了部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江西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江西财经大学英文权威期刊目录》、《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细则(2021年修订)》等科研管理制度的意见,学术委员的专家成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通过对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的修定,使我校的科研管理制度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推动我校综合管理水平上台阶。
3、审议了人才培养制度,积极推荐人才
学术委员会通过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了人才培养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人才培养制度的出台,将使我校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大幅度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术委员会还召开多次专门会议,讨论了江西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向我省输送了一批优秀的专业科技人才。
二、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我校学术委员会制度自建立以来,一直在不断地完善,虽然在发挥决策咨询作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相对于现代大学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在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目前学术委员会制度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履行学术委员会的各项职能
学术委员会是我校重要的审议和咨询机构,应在职称评审、人才遴选、学术评价、学科规划、专业评估、学科建设等从学术性为主的相关决策事项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将学校各项重大决策权利纳入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中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2)设立的院级学术委员会独立性有待强化
学校各教学学院及校属研究单位均设立了院级学术委员会。但在日常运行过程中,院级学术委员会功能发挥有限,职责不够清晰,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政学分离”原则有待加强,院级学术委员会独立性有待进一步强化。
2、今后努力的方向
(1)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规章条例,提供制度支撑
学术委员会的规章是保证学术委员会运行的重要制度保障和基础,今后我们将着力完善学术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为学术委员会发挥其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使学术委员会工作纳入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2)理清关系,完善各组织机构
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评审等职权,今后将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协调各类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分工合作、权责清晰,相互配合提高学术委员会运行效率,使学术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其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江西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