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国际学院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版)研讨会,特邀法学院民商法系主任、法律经济学博士刘先良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涂艳主持。
刘先良简要介绍了2021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的过程、内容和重大意义。此次修订,缘起于全面贯彻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修订过程历时两年多,修改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第七十七条,对于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教育基本法律制度,推动中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涂艳指出,此次教育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教育基本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全体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到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会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教育法的学习,将其精神实质内化于心,真正运用到工作中。
会上,与会成员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图文/国际学院 谢博卿 编辑/赵姝欣 审核/姜莹 赵旻 李大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