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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立法专家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7月2日下午,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法学院共同举办的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立法专家论证会在我校召开。校长邓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沈庆中出席会议。论证会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季建芳主持。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以及我校法学院的二十余名专家参加论证会。

  邓辉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达热烈欢迎。他指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把立法会议放在江西财经大学召开、把立法工作交给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承担,是对我校法学学科建设和服务地方能力的认可。他认为,法学学科建设要强化服务地方导向,完善成果评价机制,使科研成果不仅能发在期刊上,而且能转化在实践中。

  沈庆中代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西财经大学为承办本次会议所做的准备工作,以及对法学院教师积极参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立法工作表达感谢。他指出,江西财经大学办学实力雄厚,法学学科在江西有领先优势,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拓展和强化双方的合作。


  本次论证会是《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两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重要部分。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胡少华和法学院教授谢红星分别介绍了《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与会专家围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原则、溯及力、限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逐条、逐句、逐字对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详尽审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法学院院长杨德敏作会议总结。

  在市场监管领域率先建立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是贯彻“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法学院共同起草《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两个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我校法学学科发展的肯定和支持,也是对法学院教师服务地方法治建设能力水平的积极评价。(文/法学院  图/刘建芳  编辑/毕俊如  审核/姜莹  赵旻  李大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