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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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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加快我省高层次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成长,省委组织部、省科协共同实施“百人远航工程”,每年资助100名左右中青年学者赴国(境)外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应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中青年科研工作者及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人才,重点向科研生产一线、企业、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倾斜。申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且学习研修时间应在2个月至1年以内。

    4、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沟通和交流。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人才优先安排。

资助对象获得“百人远航工程”项目资助后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再次申报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实施重点培养计划 

  二、申报程序 

  “百人远航工程”人选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和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步骤确定。 

  请符合选拔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教研人员填写好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综合科。报送材料有: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六份);申报表上“工作单位意见”栏需由申报人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

  2)《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3)个人附件材料一份,需装订成册,其中应包括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马珂 电话:83816906 

  省科协联系人:胡海花 电话(传真):86224532 

   电子邮箱:jxkxgjb@163.com


附件一:《“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

附件二:《2016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