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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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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上报2008―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学院(所):
    学科建设规划是指导学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进行学科建设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更好地从全局上把握学校和各学科发展的方向,为迎接国家第十一次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各学院(所)2008―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规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划原则
    规划的总体原则为:加强规划、重在建设、自主自律、规范管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提高。
二、主要内容
    2008―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目前学位点状况及其在国内高校的地位;
2、2008―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目标、措施;
3、已有的博士、硕士学位点2008―2015年建设的目标、措施;
4、2008―2015年国家、省重点学科、示范性硕士点立项目标、措施;
5、已有的国家、省重点学科、示范性硕士点2008―2015年建设的目标、措施;
规划材料请分阶段阐述,务必简明扼要,力戒空话、套话。
    三、制定规划的要求
1、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学校自身实际,从全局上把握学科发展的走向,通过全面分析、准确定位和科学策划,使学科建设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使学科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在未来7年中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进而争取在新一轮新增博士、硕士授权单位评审中取得突破性进展。
2、制定规划时,应细化到研究方向,特别应重视凝炼学科方向,使优势特色方向具有新的活力,同时引导学科形成稳定的具有前瞻性的新研究方向。
3、制定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学校相关学科的现有条件,避免交叉和重复建设。
四、工作组织及要求
    各学院(所)规划制订工作由各学院院长(所长)负责组织。在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中,应在一定的范围内组织论证、讨论,并充分听取本学科首席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意见。
    学校将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我校2008―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规划(讨论稿),并将讨论稿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根据专家修改意见,报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及时报送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学院(所)于2008年11月7日下午16:00前将本学院(所)2008―2015年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规划书面材料一份及其电子稿报送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科,电子邮箱:jxufetch@163.com。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