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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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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的通知

各高校:
为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引导高校师生焕发热情与能量,用生动形象的摄影艺术形式深刻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同意,决定组织举办第十二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我的梦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摄影家协会、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
    (二)承办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
    (三)组委会成员:
1.主 任
史蓉蓉(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名誉主席、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2.副主任
徐渊明(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王金平(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主席)
杨 明(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主席、江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3.秘书长
彭祖雄(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4.副秘书长
章焕荣(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吴晓明(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办、校办主任
郑 晴(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江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5.办公室主任
董江洪(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6.办公室副主任
张伟亮(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陈宜卿(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陈建新(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钟海林(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陈俊鸿(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肖 戈(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副秘书长)
7.办公室成员
陶志峰(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办公室主任)
艾卫平(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 砚(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理事)
周小青(江西省高等学校摄影学会理事)
三、奖项设置
大赛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佳作奖60名、优秀奖100名、入选奖150名(以上各奖项学生、教工各占50%)。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此外,大赛还将根据各级领导参赛的情况,设立若干个示范奖、专题奖。
四、征稿工作
各高校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征稿启事(见附件)的内容和要求,将征稿工作落到实处,确定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组织、征稿、辅导、讲座、创作、巡展等工作。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按规定的时间报送稿件。各校此项工作负责人员名单(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请及时电告组委会办公室董江洪老师(电话:13870940857)。
    特此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
 
第十二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奖赛
征稿启事
 
为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引导高校师生焕发热情与能量,用生动形象的摄影艺术形式深刻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同意,决定组织举办第十二届江西省高校摄影艺术作品大赛。
本次摄影大赛围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设“中国美,幸福录,青年志”三个分主题。中国美——展现祖国的大好山河,展现中国人对人类美好事物的体认与追求;幸福录——记录人们身边的幸福瞬间;青年志——展现高校大学生的梦想追求与奋斗。热忱欢迎全省高校热衷于摄影创作的师生踊跃投稿参赛。
一、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剽窃他人的作品。
2.参赛作品应是本人所摄,之前没有参加过同级别及以上作品大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不限,体裁、题材不限。作品内容应当真实,不得通过PS等方式添加原图中不存在的事物。“纪实类”作品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
3.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单照每人报送不超过10幅;有组照者每组按单幅计算,但同一人作品中不超过两组,且每组不超过4张。组照的内容必须是有机的组成,并附有简要说明。
4.参赛作品可以是黑白和彩色照片,胶片和数码均可。在送交纸质图片时还需提供数码源(胶片要自己转成数码源),纸质图片统一规格为10寸,数码源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600万,文件大小不低于3MB。
5.作品由各高校统一寄送,数码源和作品清单一并刻入光盘。清单中示范组、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列。作品反面需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以下内容:校名、作品名称、作品形式(单幅、组照)、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学生作品还需注明指导教师姓名。
6.已毕业的学会会员可以原所在学校的名义参赛。
7.举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入选和获奖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二、作品评选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质量、艺术水平为标准。届时将由主办单位聘请省内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
2.作品评选分示范组(参赛对象为各高校校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其他厅局领导)、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各高校在岗在编教师)、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各高校所有在校学生,已毕业的学会会员)等3个组别。
3.已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摄影展览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不予评选。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名(学生 5 名,教工 5 名);
2.二等奖20名(学生 10 名,教工10 名);
3.三等奖40名(学生 20名,教工20 名);
4.佳作奖60名(学生 30 名,教工30 名);
5.优秀奖100名(学生50名,教工50名);
6.入选奖150名(学生75名,教工75名);
7.示范奖、专题奖若干名(根据参赛人数和作品酌定);
8.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等级奖以上获得者、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者将同时颁发证书和奖品;佳作奖、优秀奖、入选奖等获得者只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获得单位颁发奖牌。
四、其它事项
1.摄影艺术作品展
本次活动定于2013年10月中下旬在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举行摄影艺术作品展开幕式及颁奖典礼。
2.截稿时间
2013年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3.送(寄)稿地点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信息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摄影艺术作品展”字样)    
邮   编:330022
联 系 人:董江洪
联系电话:13870940857   
电子邮箱:d12345j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