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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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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科研品牌建设B类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科研品牌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江财科研字〔2012〕4号),为了更好地打造和培育有特色有影响的科研品牌,现启动实施“科研品牌建设B类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品牌建设B类项目由各教学研究单位、创新团队或
课题组等自行选题并组织建设。
2、B类项目建设期内前期研究经费自行解决。自主建设期满两年后可向学校申请认定验收。
3、项目选题要求立意新颖,视角独特,立足江西,放眼全国,从重大前瞻性科学问题、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突出问题等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能够产出系列成果,预期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和产生重大社会反响,具有可持续性并形成广泛深远的品牌效应,最终产生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而广泛影响的江财品牌。
4、申报B类项目由科研品牌项目团队带头人填写备案申报表(附件1),原则上每半年集中受理备案一次,上半年受理时间为:5月30日前,下半年受理时间为:11月31日前。科研处核实后即可予以备案。必要时,科研处可组织召开B类项目的申报备案说明会。各教研单位以一选题一张备案申报表的形式,上交至科研处综合科(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至综合科金欣、吴俊OA邮箱)。
附件1:江西财经大学科研品牌建设B类项目申报表
附件2:江西财经大学“科研品牌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江西财经大学科研处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