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选聘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我校拟选拔5名优秀硕士担任专职学生辅导员(人事代理)。为使本次选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职学生辅导员条件
(一)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本科阶段以及研究生阶段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辨别能力。
(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五)同意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明确在校工作的五年内不得调离学生辅导员岗位,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方式及初审
有意报名的人员请于2011年3月1日前将简历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寄到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或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jxcdrczp@163.com(请在信件或邮件上注明应聘学生辅导员)。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于3月15日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程序将在江西财经大学网站另行通知)。
三、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话:0791-3816614
电子邮箱:jxcdrczp@163.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330013
联系人:熊景群 章伟欣
江西财经大学
201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