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2]1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省教育纪工委
承办单位: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中医学院
二、大赛宗旨
加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我省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
三、参赛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初赛。初赛由各高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各高校于7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确定的四所承办高校报送复赛参赛作品。每所高校每个项目限报2项。
2.复赛。由主办单位参照教育部的大赛规则,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组织实施。分别由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承办。
3.决赛。于8月15日前,按照作品形式分类,取每个项目复赛的前10名,报送至教育部的决赛承办单位参加全国大赛。
五、时间安排
1.各高校初赛:2012年6月5日―7月20日
2.教育工委、教育厅复赛:2012年7月20日―8月15日
3.教育部总决赛:2012年8月16日―8月30日
六、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复赛由江西师范大学负责组织。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复赛由江西中医学院负责组织。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每所高校可报送2项(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复赛由南昌大学负责组织。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复赛由江西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复赛由江西财经大学负责组织
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七、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八、作品报送
复赛作品请各高校参照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见附件)分校分类集中报送至各承办高校,报送时请标注“参赛作品”字样。
教育工委宣传部(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杨联愚,0791―86765068。
(1)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江西师范大学。
联系人:曹琪,13684819612 ,邮寄地址: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邮政编码:330022。
(2)书画摄影类报送至江西中医学院。
联系人:沈德森,15970429096,邮寄地址:南昌市湾里区新湾大道818号江西中医学院党委宣传部,邮政编码:330004。
(3)艺术设计类报送至南昌大学。
联系人:朱旺力,13037228570,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党委宣传部,邮政编码:330031
(4)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江西财经大学。
联系人:刘灵,13870924886, 邮寄地址:南昌市双港东大道168号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 邮政编码:330013。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大赛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省内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获得教育部表彰的作品还将在全国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集中展示。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附件:作品报送要求及报名表.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省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2-07-10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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