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本学期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需要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师生
(一)根据2003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15条规定应接受测试的人员为:
1、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6、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
(二)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文件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院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见》(赣教语字[2003]14号)的要求,从2004年起,师范院校、非师范院校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学生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三)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水平一般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
(四)省教育厅2003年发布的《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细则》第20条至27条对于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现代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2、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申请高等学校副教授发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除外),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
5、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市、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
6、影视话剧的表演和配音演员,播音、主持人专业和影剧表演专业的教师、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
7、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其普通话达标等级,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8、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愿申请接受测试。
综上所述,随着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深入,社会各个行业对普通话水平都提出了不同的等级要求。除了上述必须参加测试的人员以外,公安、检察、人事等许多部门也都对其所属人员提出了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要求。对于学生来说,毕业求职时,有很多部门就有普通话等级的要求。
二、培训内容
普通话基础理论、普通话正音;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内容、试卷构成和评分细则;测试程序、规则和应试技巧;测试要领。
三、证书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60元/人
测试、审核等费用:50元/人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
四月一日晚上18:30至20:30,普通话基础理论、普通话正音
四月二日晚上18:30至20:30,普通话测试朗读及说话题
四月三日下午2:30至4:30,测试构成、评分细则;测试程序、规则和测试要领
七、测试时间
第一期测试时间:2010年4月4日全天
具体考试安排将在人文学院网页上公布。测试时请考生带三证原件(身份证及校园卡、准考条),证件齐全者才能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缺考者本次考试资格作废。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5号至3月31日
报名地点:人文学院办公室(麦庐园校区英庐412)
联系人:汤老师 顾老师
联系电话:3843212 邮箱:cindy_wyb@126.com
报名需带身份证、校园卡及彩色一寸标准照片两张。
人文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普通话测试站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