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8]226号),教育部启动了2009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部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二、申报名额
由于教育部分配给我省的申报名额有限,省教育厅采取限额申报的形式。南昌大学限报3项,其他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项。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方法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详细情况请查看教技司[2008]226号文件。各校只需将经本校评审和筛选后的科技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2008版)发送到教育厅高教处电子邮箱:jxsjytkjc@126.com,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四、项目评审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6项。评审工作委托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承担,每个申报项目需缴纳500元评审费。
五、注意事项
请各校使用最新项目申请书进行申报,教技司[2008]226号等文件可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2万元,省教育厅和高校按1:2:2的比例配套,经费共10万元。请各校在2008年9月3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费(现金缴纳、邮局汇款及银行汇款均可)请交至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
校科研处
2008年 8月20日
校属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8]226号),教育部启动了2009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育部重点项目鼓励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在理、工、农、医等领域自主开展探索性研究,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请书为2008最新格式。《管理办法(修订)》和《申请书格式》分别通过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政策法规”栏目和“下载中心”(http://www.dost.moe.edu.cn)中查阅或下载。
二、申报名额
由于教育部分配给我省的申报名额有限,省教育厅采取限额申报的形式。南昌大学限报3项,其他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限报1项。我校限报1项。
三、申报方法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详细情况请查看教技司[2008]226号文件。各校只需将经本校评审和筛选后的科技项目申请书电子版(WORD格式,2008版)发送到教育厅高教处电子邮箱:jxsjytkjc@126.com,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四、项目评审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部推荐6项。评审工作委托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承担,每个申报项目需缴纳500元评审费。
五、注意事项
请各校使用最新项目申请书进行申报,教技司[2008]226号等文件可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2万元,省教育厅和高校按1:2:2的比例配套,经费共10万元。请各校在2008年9月3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费(现金缴纳、邮局汇款及银行汇款均可)请交至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
校科研处
2008年 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