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注意事项 1、教育厅分配本校1个推荐名额,只限申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并按要求准备好材料附件; 3、校评审通过的老师需交评审费200元,作为省里评审费用; 4、申报材料交科研管理科,截止时间:2009年8月14日; 5、联系人:科研处 吴小珊; 6、电话: 0791-3816427、3816784;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
科研处 200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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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9-07-17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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