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党字〔2019〕100号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纪检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江财报字[2019]45号)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学校2019年第26次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组成人员(共15人)
主任:邓辉 副校长
副主任:王小平 副校长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金海 宣传部部长
匡小平 首席教授
刘满凤 科研处处长
许统生 首席教授
李法贵 纪委副书记
汪志刚 教授
陈家琪 教授
罗时武 教授
郑 赟 党委学工部部长
袁红林 研究生院院长
夏贤峰 校团委书记
彭 元 人事处处长
廖国琼 教务处处长
二、工作职责
1.树立学术风范,倡导学术道德,宣传学术道德规范;
2.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
3.审议学校在学风建设与学术道德方面的规范、方针和政策;
4.分析和研究学校在学风建设与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5.对二级单位学术道德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6.接受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问题的举报;
7.组织学术不端行为和学风问题的调查和认定,提出处置建议并进行相应的处置。
三、运行机制
江西财经大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满凤兼任。委员会议事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委员开会,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由于职能和人员变动较大,原“江西财经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取消,《关于成文江西财经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的通知》(江财字[2014]32号)的文件同时废除。
特此通知。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
抄送:校领导
中共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