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校”是我校的基本方针,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狠抓校风,从严管理,曾先后颁布“整顿校内秩序,净化校园风气”的通告十二号,这十二号通告是我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为创一流校风,建和谐校园,坚决制止校内各种违纪行为和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不良现象,现结合新情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现行的学生管理制度,对十二号通告进行整理、修订,决定就有关规定重申并通告如下:
一、学校要求,全校学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品德修养,注重自身形象,追求健康情趣。学校将组织校风校纪督察队,对校规校纪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全校学生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学校重申,“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公寓外租房居住”的管理规定,对不按规定擅自在公寓外租房住宿的学生,给予校纪处分,并限期改正。
三、学校重申,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就寝,严禁在寝室内或过道上打牌、嬉闹,严禁通宵上网,夜不归宿,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四、学校各类学生,要保持学生寝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严禁私自拆卸、挪移寝室桌柜、床架,严禁私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热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校纪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
五、学校要求,男女学生要文明交往,禁止男女同学在校内各种公共场所做出拥抱、接吻等过分亲昵的举动。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六、学校要求,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的规定,坚决禁止异性留宿寝室的严重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进入男女生寝室或滞留男生寝室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异性留宿寝室的,给予男女双方留校察看处分。
七、学校重申,全校各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禁止饮用白酒;接待亲朋好友,集体组织聚餐,只能在校食堂小餐厅、校招待所或校外餐馆饮用适量啤酒或低度果酒,严禁在学生寝室聚餐并饮酒。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酒后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八、学校重申,全校各类学生不得参与聚众赌博或以麻将、扑克牌、游戏机等赌具进行赌博,违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分别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九、学校重申,禁止学生穿拖鞋、背心、内裤出入教室、图书馆、办公楼、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对不遵守规定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听教育、态度恶劣的给予校纪处分。
十、学校重申,全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借故摔打酒瓶、玻璃器皿,不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者任何人有权向校风校纪督察队举报,学校视情况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给予校纪处分。
十一、学校重申,严禁在校园内随意乱贴通知、广告、标语、海报、启事等各种文字、图片性张贴物,各种通知、海报等只能张贴在学校开辟的宣传栏、广告栏内。对违反本规定,乱贴通知、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关单位将记录在册,责成当事人负责清除违反规定的张贴物,同时视情节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十二、学校重申,在校园内,严禁用脚踏在校园内椅子的座板上,严禁攀折花木,严禁在草坪上打球、乱扔瓜皮果壳,乱扔废弃物;严禁随地扔饭菜;严禁在园林设施上乱刻乱画。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十三、学校重申,禁止在楼道内,在校内主干道上打球、踢球,也不要在前往运动场途中的主要交通干道上来回踢球、打球。对违反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球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十四、学校要求,全校各类学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进行经商活动,违反本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的,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给予校纪处分。
十五、学校重申,全校各类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做到文明使用互联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因沉迷于网络虚拟空间、电脑游戏而耽误学业,争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和传播者。
十六、学校提倡不在各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各种禁烟场所违规吸烟。
十七、凡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或被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度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发展时间,违纪情况将在学年鉴定中予以记载。
十八、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掌握情况,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学校关有学生管理规定的,取消学院党、团组织本年度评优资格。
十九、本通告由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一、学校要求,全校学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品德修养,注重自身形象,追求健康情趣。学校将组织校风校纪督察队,对校规校纪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求全校学生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学校重申,“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公寓外租房居住”的管理规定,对不按规定擅自在公寓外租房住宿的学生,给予校纪处分,并限期改正。
三、学校重申,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就寝,严禁在寝室内或过道上打牌、嬉闹,严禁通宵上网,夜不归宿,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四、学校各类学生,要保持学生寝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严禁私自拆卸、挪移寝室桌柜、床架,严禁私拉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热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校纪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
五、学校要求,男女学生要文明交往,禁止男女同学在校内各种公共场所做出拥抱、接吻等过分亲昵的举动。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六、学校要求,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的规定,坚决禁止异性留宿寝室的严重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进入男女生寝室或滞留男生寝室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异性留宿寝室的,给予男女双方留校察看处分。
七、学校重申,全校各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禁止饮用白酒;接待亲朋好友,集体组织聚餐,只能在校食堂小餐厅、校招待所或校外餐馆饮用适量啤酒或低度果酒,严禁在学生寝室聚餐并饮酒。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三次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酒后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八、学校重申,全校各类学生不得参与聚众赌博或以麻将、扑克牌、游戏机等赌具进行赌博,违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分别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九、学校重申,禁止学生穿拖鞋、背心、内裤出入教室、图书馆、办公楼、食堂、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以及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对不遵守规定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听教育、态度恶劣的给予校纪处分。
十、学校重申,全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借故摔打酒瓶、玻璃器皿,不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者任何人有权向校风校纪督察队举报,学校视情况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给予校纪处分。
十一、学校重申,严禁在校园内随意乱贴通知、广告、标语、海报、启事等各种文字、图片性张贴物,各种通知、海报等只能张贴在学校开辟的宣传栏、广告栏内。对违反本规定,乱贴通知、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关单位将记录在册,责成当事人负责清除违反规定的张贴物,同时视情节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十二、学校重申,在校园内,严禁用脚踏在校园内椅子的座板上,严禁攀折花木,严禁在草坪上打球、乱扔瓜皮果壳,乱扔废弃物;严禁随地扔饭菜;严禁在园林设施上乱刻乱画。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十三、学校重申,禁止在楼道内,在校内主干道上打球、踢球,也不要在前往运动场途中的主要交通干道上来回踢球、打球。对违反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球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十四、学校要求,全校各类学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进行经商活动,违反本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影响较坏的,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给予校纪处分。
十五、学校重申,全校各类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做到文明使用互联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因沉迷于网络虚拟空间、电脑游戏而耽误学业,争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和传播者。
十六、学校提倡不在各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在各种禁烟场所违规吸烟。
十七、凡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或被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度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发展时间,违纪情况将在学年鉴定中予以记载。
十八、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掌握情况,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学校关有学生管理规定的,取消学院党、团组织本年度评优资格。
十九、本通告由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